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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金融与环境管理政策对接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下称“绿色联盟”)日前建议,推动绿色金融与环境管理政策对接,促进基础设施、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绿色低碳合作,助力共建国家和地区疫后绿色复苏与全球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国际合作部分特别提及: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实施《“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绿色联盟是一个什么样的合作平台?究竟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据了解,2019年4月,中外合作伙伴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共同启动了绿色联盟,旨在建立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环境知识和信息平台、绿色技术交流和转让平台,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共识、合作和行动。
  截至目前,绿色联盟共有152个中外合作伙伴,涉及43个国家,包括26个共建国家的环境主管部门、9个政府间国际组织、85个中外非政府组织和研究机构、32家企业。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新加坡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部长傅海燕、世界自然基金会总干事兰博蒂尼均为绿色联盟联合主席。
  10月26日,绿色联盟在京举行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圆桌会暨绿色联盟2021年政策研究专题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在中外合作伙伴积极推动和支持下,绿色联盟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题研讨和联合研究,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等形成协同增效效应。
  黄润秋说,未来,绿色联盟要继续携手中外合作伙伴,充分发挥绿色联盟平台作用,聚焦气候变化、产业升级和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推动绿色发展成果共享共用,促进基础设施、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绿色低碳合作,助力共建国家和地区疫后绿色复苏与全球可持续发展。
  据绿色联盟咨询委员会国际协调员,“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介绍,2021年度绿色联盟紧扣可持续发展与疫后绿色低碳复苏主题,持续关注城市绿色生活、绿色投融资、可持续基础设施、绿色交通、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排放等“一带一路”绿色发展重点热点议题,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
  《“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二期)》(企业及金融机构应用手册)称,“一带一路”倡议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传统高碳发展模式,加速绿色转型带来了新的机遇。
  该指南建议,发挥政策协同增效作用,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对外投资部门、产业发展部门在推动绿色金融与加强环境管理方面政策对接,更大力度地实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承诺;进一步为绿色项目创造更为有利的投资和开发建设环境。
  《“一带一路”海上互联互通绿色发展研究》建议,构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际航运监测、报告和核查框架;港航运营企业加强港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占比,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铁水多式联运;建立技术合作和联合研究计划,评估零碳替代燃料的生产潜力;制定船舶减排激励计划、探索碳定价机制。
  此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交通运输绿色发展路径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汽车行业碳排放标准研究》也建议,建立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制度,加快完善绿色标准规范,更好地发挥绿色标准规范的引领作用;在国家层面上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碳排放相关标准国家间互信互认;在行业层面,完善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方法,包括涵盖碳排放检测方法、评价方法及核算指标等在内的低碳量化方法体系;在企业层面,加强汽车企业碳排放能力建设,促使企业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减排措施。

版权单位:“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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