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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基线研究报告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启示我们,面对全球性环境气候危机和挑战,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只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全球合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绿色“一带一路”为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和韧性复苏提供了解决方案。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对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抓住“一带一路”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宝贵机遇,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后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投资与合作机会,需要为“一带一路”项目制定一套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绿色发展指南,引导项目遵循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研究项目旨在探索编制“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指南,重点关注项目在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影响,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项目提供绿色解决方案,为利益相关方决策提供绿色指引。本报告是指南项目第一阶段基线研究报告,通过对全球多个国家政府、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环境政策、保障措施和实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防范生态环境与气候风险的最佳实践,研究形成“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分级分类方法,明确“一带一路”投资正面和负面清单,并提出推动“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的具体建议。

构建“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体系,明确项目正负面清单

研究提出针对污染防治、减缓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三类主要环境目标,评估项目的环境影响,将“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分为重点监管类(“红灯”类)、一般影响类(“黄灯”类)和鼓励合作类(“绿灯”类)三类。“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体系提供了一个灵活的项目评估机制,创新构建了“二次分类法”,确保项目分级分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分级分类体系将根据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正面及负面影响程度进行初评,并根据所采取的环境影响减缓和补偿措施进行动态评估和分类。

在分级分类体系的基础上,研究选取能源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制造业、采矿业、农业和土地利用等行业,初步筛选了“一带一路”对外投资的正面和负面清单。

加强对外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

研究重点对比了中国、欧盟、经合组织、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等国内外政府、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支持“绿色”投资、减少“棕色”投资的政策和标准,总结了9条加强对外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的建议,包括构建覆盖项目所有阶段的绿色发展框架;设置高污染项目的排除清单;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防范境外投资环境风险的重要抓手;提供有区别的融资条件;建立项完善的环境社会管理体系;建立申诉机制;设立保障合规的承诺性条款;保障环境信息披露;共享环境数据等。

设计“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的优先行动建议

一是聚焦环境影响,建立“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继续明确和完善正面和负面项目清单,探索形成生态环境与气候风险防范技术导则。

二是探索开展“一带一路”重点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开展符合东道国要求以及中国和国际最佳实践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一带一路”重点行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的标准、要求和工作提供指导并推动能力建设。

三是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机制以及完善的环境社会管理体系,实施可衡量的环境治理措施。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环境和社会管理体系,提高境外投资绿色化水平。鼓励相关机构针对境外投资项目潜在的环境影响,建立规范和透明的申诉与回应机制。

四是建立完善的激励与处罚机制,推动项目差异化管理。建议参与“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的企业、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基于环境效益分类评估结果,通过决策流程差异化、风险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差异化、融资条件差异化、绩效评价和信息披露差异化等形式,实现全项目周期的差异化管理,引导资金流向更加绿色的项目。

五是推动开展“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指南研究成果应用示范。根据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一套适应当地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分级分类体系,为东道国政府提供参考;推动在当地开展成果应用示范,为推广应用到更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提供借鉴。

《“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基线研究报告由“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资源研究所高级顾问索尔海姆,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党委书记兼副主任周国梅担任联合组长,由来自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世界资源研究所、气候债券组织、欧洲环保协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内外研究机构的专家共同完成。

版权单位:“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编:100035

传真:(86)10-82200539

邮箱:secretariat@brig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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